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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二期增发国债项目
项目简介:咸宁市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二期增发国债项目工程工区范围主要包括咸安区高桥镇和双溪桥镇。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任务:
(1)河道疏挖清障:对河道淤积段及卡口段进行疏挖,影响行洪的岸坡上的树木全部清除。河道疏挖清障总长7.574km。包括高桥河双溪段左岸桩号“31+646~36+020”,长4.374km,高桥河高桥段左岸桩号“45+000~48+200”,长3.2km。
(2)堤防加培:局部河段堤防欠高,堤顶高程未达到设计高程,因此对欠高段堤防加高培厚。加培堤防总长4.266km。包括高桥河双溪段左岸桩号“28+800~31+646”,长2.846km;高桥河双溪段左岸桩号“34+600~36+020”,长1.42km。
(3)岸坡护砌:岸坡护砌总长4.266km。包括高桥河双溪段左岸桩号“28+800~31+646”,长2.846km;高桥河双溪段左岸桩号“34+600~36+020”,长1.42km。
(4)新建防洪墙:防洪墙总长2.10km。包括高桥河高桥段左岸桩号“45+050~45+290”长0.24km、“46+047~46+721”,长0.67km、“47+011~48+200”,长1.19km。。
总投资:1076.26万元
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545日历天,施工日期365日历天。
项目法人:咸宁市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二期项目管理部
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湖北新大地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咸宁市咸安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